发展规划处(督导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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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定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判职教改革动态和行业发展动态,为学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咨询;负责组织学校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与审定。
2.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建立健全学校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等各项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相关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验收;牵头组织建立学校重大项目库;组织指导各重点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建设任务推进等工作。
4.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与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及诊改复核;负责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常态进行监测、评价。
5.负责教育部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填报,建立平台数据中心;负责编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建立质量年报数据中心;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6.组织开展学校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工作。
7.负责教师教研质量考核评等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