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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选调计量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 作者: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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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6-05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转型为衡阳计量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中小学舞蹈教育传统学校、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湖南省书香校园、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学校锚定“服务地方经济、打造计量质量名校”核心目标,积极推进“专业重构、师资转型、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力争建成省内领先、辐射全国、特色鲜明的计量职业技术高等学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计量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专业核心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国内高校和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和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开展计量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依据“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依法依规、一事一议”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按需选拔、宁缺毋滥、择优调配,以专业匹配度、综合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为核心评价依据,在核定编制、岗位职数空缺范围内精准吸纳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配我校转型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选调岗位
专职教师岗位,计划选拔不超过10人。
(二)专业要求
本次选调专业要求为计量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测控技术与仪器、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方向。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国内高校和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和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人事关系正常、无调动限制、原单位同意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程序办理手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转型发展目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失信及学术不端等行为,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见习期除外)。
(3)具备履行计量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适应学校计量类专业教学、科研、实践指导或管理工作需求。
(4)具有计量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可酌情放宽至50周岁。
(7)需征求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服从学校岗位安排和工作调配。
2.专业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计量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计量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及3年以上计量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理论教学任务,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3)具有计量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计量行业标准、规范和实践操作。
(4)持有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高级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测控仪器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工业设计师、高级自动化工程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机器人工程师、材料高级工程师、智能制造工程师、工业互联网工程师等计量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之一,并在计量检测、计量校准、计量器具研发与维护等岗位工作5年(含)以上,能够独立开展计量相关教学、实践指导或技术研发工作;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计量相关行业表彰、荣誉称号;或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计量相关项目(需提供项目证明),在市级计量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如在市级以上计量行业协会担任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参与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5)在高校计量专业相关院系、计量相关科研院所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2年(含)以上,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实践指导能力和技术水平。
(6)在推动学科(专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成为市一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主持完成1次省(部)级重大项目研发推广工作;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计量类省级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或个人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不予选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2)处于试用期、服务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实施程序
本次选调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专项调动,采用实地考察 + 事业编制流动调配模式,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执行。整体流程为:资格初审→审核审批→实地考察或面试→入职体检→学校党委集体审定→选调公示→上报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管理,入职后在校最低服务年限 5 年。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详细简历;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任职文件或证明;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7.职业资格证书;8.业绩成果证明(含获奖证书、项目、论文、专利等);9.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调动意见书。所有材料以PDF格式整理归档。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全部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专用报名邮箱:15874764208@126.com。邮件命名规范:计量人才选调+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间
2026年6月8日9:00至2026年7月10日17:00(电话咨询时段为报名期间9:00-12:00,14:30-17:00)。学校可根据报名情况,择时分批组织实施,完成预定计划后即终止本次选调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一经发现存在伪造、篡改、虚报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资料费等任何相关费用,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19173408366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6月5日
招生就业

湘公网安备 430406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