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日期:2026-09-10  作者: 来源:衡阳群文  浏览量:3

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年就业见习相关文件要求,衡阳市文化馆作为市级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拟招募一批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范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者16-24岁已做失业登记的失业青年。(注:函授学历、中职毕业生不纳入见习人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名额:3名。(具体岗位信息见下表)

三、招募时间:2026年9月15日起至9月22 日(工作日)

四、招募要求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3.见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4.见习协议签订之前,见习人员不能与见习单位产生过任何劳动关系。

5.签订见习协议时,见习人员不能处于缴纳企业社保状态。

6.所有见习人员,无论是失业登记人员还是毕业生,整个见习期间不可处于任何在读状态(包括函授教育)。见习人员需签未在读证明。

五、招募待遇

1.见习期待遇按人社局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政策执行,适当发放餐补;

2.每周休息两天;

3.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购买五险一金。

4.见习人员见习期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六、招募步骤

1.报名地点:衡阳市文化馆417室

2.报名资料:报名表(自行下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暂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毕业证上毕业日期为准签订见习协议)等材料;年龄在16-24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申请见习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失业人员的失业证明未及时下发的,可按照失业登记时间,在登记之后签订协议。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见习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料作假的见习人员(含中途参加社保和就读等情况)取消其见习待遇。

3.初审: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进行面试环节。

4.面试:电话或短信通知。

5.录取:评委组根据面试情况会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予以公布;双方签订《衡阳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生非在读及非法人证明》,上岗前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彭老师(17773445353)

特此公告。


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衡阳市文化馆

2026年9月9日


收藏本页